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9年4月8日府教務字第1090065973號函辦理。
二、該縣109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如下: (一)國中:三義高中國中部、苑裡高中國中部、大倫國中、文林國中、公館國中、通霄國中、南庄國中、造橋國中、維真國中、新港國中(小)。 (二)國小:中山國小、士林國小、泰安國(中)小。
三、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佔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