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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訪客 - 人事室新聞 | 2020-04-09 | 人氣:1230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1日北市教人字第10930147652號函辦理。

二、該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三、該市關渡國中、至善國中、五常國中、桃源國中及大理高中國中部為該市辦理共聘教師學校,如有相關疑義,建請於填缺前與該校教務處聯繫瞭解工作內容。

四、該市國中階段現有芳和實中、民族實中等2所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該市國小階段現有和平實小、博嘉實小、泉源實小、湖田實小及溪山實小等5所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爰學校有其實驗教育理念。如有相關疑義,建請於填缺前與該校教務處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

五、該市芳和實中附設之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承辦臺北市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為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中心需求進行各種職務支援。
六、該市幸安國小、文湖國小、景興國小及大同國小為多校支援巡迴教師學校,是類缺額將配合該市各國小3日以上3個月以下之課務需求,跨校提供授課服務,如有相關疑義,建請於填缺前與該校教務處聯繫瞭解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