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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幸福國中108學年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疫情補課實施計畫: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體育組長 - 教務處新聞 | 2020-04-15 | 人氣:1480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疫情補課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 依據:
  • 教育部109年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21072號函辦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9日桃教中字第1090019930號函辦理。
  • 目的:
    •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發生之停課情形,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規劃停課期間學生居家學習或其他學習活動,特訂定『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疫情補課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 停課標準:依據 109 年 02 月 20 日教育部公布停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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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停課期間規範:

與確診病例有接觸者,應進行居家隔離,不得外出。

伍、復課標準:

隔離日期結束,無出現症狀即可返校上課。

陸、補課措施:

    一、實體補課:

1、個別停課:(以下方式,由任課教師擇一或一種以上方式進行)

        (1)個別學生於校外因接觸確診病例、由疫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返國需或發燒需居家隔離休養期間,請導師每日電話主動關懷。由導師負責或指派班上專責同學協助聯繫,將當日課程進度、作業等告知在家休養同學,並適當提供學習單、講義、筆記等資料(可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郵寄、LINE群組等方式),協助學生在家自行學習。

        (2)相關任課教師將停課期間上課教材提供至網路學習平台、學生電子郵件信箱或郵寄,指定停課學生按表定進度學習。

        (3)個別停課學生復課之後,請任課教師利用早自修、第八節或其它課餘時間,進行個別補救教學以協助學生跟上學習進度。

      2、全班停課時:

        教務處擇期於早自修、週一至週五第八節及第九節、週六進行補課,如時間不足則延長至寒(暑)假期間補課。

  1. 全校停課時:同全班停課之補課原則辦理,並於復課後說明補授課程之具體安排。
  • 線上補課:
  1. 以「LearnMode學習吧」(以下簡稱「學習吧」)居家線上學習平台作為停課時補課方式。
  2. 行政端:

(1)完成教師及學生教育訓練。

  1. 完成全校師生帳號建立。
  2. 盤整本校現有資訊載具,以俾提供家庭弱勢學生使用。
  3. 調查全校學生家中資訊載具,並掌握家庭弱勢學生資訊。
  4. 以「家長一封信」向家長傳達本校使用「學習吧」作為居家線上學習平台做法。
  5. 學校網頁建置「學生自主學習專區」,以俾師生掌握最新自主學習資訊。
  1. 教師端:

(1)完成「學習吧」個人帳號註冊及任教科目學生帳號邀請加入開課群組。

(2)學會以複製課程或自建課程方式完成任教科目課程開設。

(3)能以「學習吧」開設的課程掌握學生學習情況,並完成成績評量。

(4)導師掌握學生「學習吧」操作困難之處,並給予協助。

(5)停課期間,導師每日與學生保持聯繫,掌握學生學習情況,並給予必要之協助。

4、學生端:

  1. 利用資訊科技課或需線上補課之課程,學會以「學習吧」進入任課老師所開設的課程進 
  2.   

(2)居家使用「學習吧」進行線上學習,若遇操作困難,向導師反映,解決使用困難。

  1. 家長端:

(1)掌握家中資訊設備,以俾協助學生順利於家中居家線上學習。

(2)掌握學校網站「學生自主學習專區」最新資訊,給予學生及時指導。

(3)掌握學校任課老師派發課程,督促學生完成每日學習。

  1. 、未能線上補課學生之相應學習措施:

復課後,未能完成線上補課之學生,將利用放學後(1600~1800)或星期六時間,至學校的電腦教室完成停課期間的課程進度或放學後自行在家線上完成課程進度。

柒、折抵時數:

    一、實體補課:停課期間缺課節數復課後即補足缺課節數。

    二、線上補課:教師於「學習吧」以「一節課」為單位開設課程,課程包含:內容(影片或

PPT)、作業、線上評量,於復課後經教務處檢核通過後折抵一節課。若未通過則需補足相關資

料或轉為實體補課

捌、補考措施:

    一、平時考:學生在家學習期間,平時評量部份,改採以口頭報告、電話詢問、E-mail或書面報告、習作等方式評量之。

二、九年級複習考:

1.個別學生停課:無須補考,俟學生復學後,將各科試題發給學生練習。

2.班級停課:俟班級復課後,教務處另行安排複習考時間。

3.全校停課:俟復課後,教務處另行公告複習考時間。

三、定期考:

1、個別學生補考:由學校本權責依現行規定辦理個別補考事宜。

2、班級及全校性停課:

(1)定期評量時程由教務處調整後另行通知。

(2)各科命題老師另行命題,於復學後統一公告測驗時間、科目,進行補考。

玖、成績核算:

    一、平時成績:由任課教師依在家自主學習表現酌量評分。

二、段考成績:准予補行考試,其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

三、學期成績:若個人受疫情影響,有定期考試未參加,則以現有期中考試成績或期末考試成績和日常考查成績,由該學生任課教師自行調配佔分比例。

四、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1、學生因發燒疑似感染或確認感染,應核予病假,利其就醫,亦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2、學校班級達停課標準時,考量學生須另行補課,爰不需核予假別,亦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拾、師資安排:

若任課老師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須在家休養,無法正常授課。由教務處安排同科老師進行

相關代課事宜為原則。

拾壹、本辦法經幸福國中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