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0-12-09 | 人氣:750
主旨: 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及發布令各1份。
  •  
    1) 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3.pdf
  •  
    2) 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1.pdf
  •  
    3) 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