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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自108年1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業務公告: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輔導室新聞 | 2020-04-06 | 人氣:1033
一、 依據本府109年3月25日府社障字第1090071389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公告1份或至本局(http://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科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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