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總會辦理第13屆「總統文化獎」徵選: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 依據中華文化總會114年3月3日114文總字第0062號函辦理。 |
二、 | 該會辦理「總統文化獎」徵選,其宗旨為促進群己共榮之公民社會、民主和平之文明社會、永續發展之現代社,凡有明確信念並持續實踐致力於此,而有卓越成就與貢獻,堪稱典範足為表率之個人或團體。為國內最高榮譽之文化獎項。 |
三、 | 該獎共分五大類別:文化耕耘獎、在地希望獎、人道奉獻獎、青年創意獎、社會改革獎,每類壹名,每位得獎者頒給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得獎證書及獎座。 |
四、 | 第13屆「總統文化獎」訂於本(114)年3月3日起至5月5日止徵選, 徵選辦法如附件,詳細參選說明及參選表格請至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gacc.org.tw)。 |
五、 | 檢附原函及第13屆「總統文化獎」徵選辦法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