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0346號函辦理。 |
1、 |
第1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0日(星期四)。 |
2、 |
第2期: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114年8月18日(星期一)。 |
3、 |
第3期: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至115年2月9日(星期一)。 |
1、 |
第1期:114 年 3 月至 114 年 6 月。 |
2、 |
第2期:114 年 9 月至 114 年 12 月(暫定)。 |
3、 |
第3期:115 年 3 月至 115 年 6 月(暫定)。 |
(三) |
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
1、 |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
2、 |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
3、 |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須檢附相關證明),前兩項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小時以上者。 |
4、 |
領有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須檢附證照)。 |
5、 |
曾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
6、 |
具備臺灣手語基本能力,對於手語教學具有濃厚興趣者(以此身分報名者須提供手語相關研習資料或啟聰學校畢業證明資料,並且經「手語能力檢測」通過,請參閱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
三、 |
倘有疑義,請電洽國立嘉義大學國際學程辦公室 (05)206-8101、(05)206-8102。 |
四、 |
檢附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