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12-31 | 人氣:123 一、依內政部113年12月20日內授移字第1130935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請確實依前開內政部113年12月20日函示,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避免發生違規情事。 1) 1131220內政部-簡任第10職等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5個工作日前,向所屬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可進入大陸地區.pdf 12-31 法官學院訂於114年2月5日至7日(共3... 12-31 桃園市113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