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轉知教育部102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65863號函及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轉知教育部102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65863號函及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一案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12-11 | 人氣:135 如附件 1) 1131205教育部-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一案.pdf 12-10 輔英科技大學114學年度招生宣傳海報... 12-1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臺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