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請於109年9月21日前完成申請: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有關「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請於109年9月21日前完成申請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109年8月27日原民教字第1090051135號函辦理。
二、 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二) 因教育部「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取消學生成績限制,故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仍應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
三、 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40萬元以下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繼父母或同性配偶,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統一編號必須正確。
四、 網路申報網址:http://apc.ntcu.edu.tw/。
五、 同戶如2人以上申請,每份申請表均須分別附上戶口資料文件,以利審核。
六、 如有疑問請洽本市承辦中心學校仁善國小總務處,電話:3801710分機51,邱沛宸老師。
七、 檢附申請表注意事項、實施要點、申請表及範例及特殊狀況證明書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