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公務信箱使用宣導及安全管理指引。: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7日臺教國署資字第1130118624A號函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發布之113年1月資通安全網路月報(https://moda.gov.tw/ACS/press/report/10712)辦理。
二、 摘錄前揭月報略以:「近來發現部分同仁使用公務信箱註冊於非公務網站,致遭帳密外洩案例,重申公務信箱勿註冊於非公務網站或外部服務,且不可使用相同通行碼,避免外部主機遭駭侵後,相關帳號、密碼及使用者個資等資料都將一起曝險;另使用者電腦系統及軟體亦應定期更新及掃毒,以維資通安全。」
三、 另請依教育部109年3月2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008789號函頒「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詳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