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學 支援工作人員進階認證計畫: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9日臺教國字第1135502265B號函及「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
(一) |
研習日期:113年1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15日(星期五)、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共5天。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 檢核認證資格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 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 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 證明者。 |
5、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 書。 |
(三) |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填妥表件、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即日起自至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大竹國小教務處,註明報名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自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