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北區增能工作坊: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4557號函辦理。 |
(一) |
研習日期:113年9月28日(星期六)、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共計3日。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1、 |
對象: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未具專長之現職教師,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
(1) |
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
(2) |
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
3、 |
報名方式: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研習代碼:4579282,依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案業由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轉知各地方輔導團);倘有餘額,將再開放北區或其他縣(市)教師參與。 |
三、 |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王先生02-8275-1414#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