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符合資格者請於113年2月20日(星期二)起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三)止提出: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符合資格者請於113年2月20日(星期二)起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三)止提出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16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12471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姝融,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51。
三、 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