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2-29 | 人氣:452 如附件 1) 1121220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pdf 12-28 桃園市立幸福國中113年度增聘專任運動教... 12-29 兒童及少年填寫家扶基金會【兒少網路使用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