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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請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辦理109年度「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體育組長 - 教務處新聞 | 2020-03-19 | 人氣:1296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41442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美感教育融入校園生活,教育部委請設研院辦理旨揭計畫,將設計專業導入校園,進行校園環境美感改造,讓校園成為浸潤美感的場域。重點說明如下:
(一)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二)申請類別:改造標的物使用者應為學生,且以校園既有項目為主,新建物、公共藝術等不在本案改造範圍內,並分以下3類別:
1、教室:以設計打造智慧且多元,並以學習者為主體的美感學習空間。
2、指標系統:就校園指標之導引功能、環境相容性、美感、裝置位置等面向進行改善,打造安全、方便且整齊美觀的校園環境。
3、其他類(如川堂、學生餐廳等):對歷史悠久的校園環境進行診斷,以減法設計思維提出改善策略,透過移除或翻新等方式再造校園環境,使其具美感。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s://is.gd/AomuNi),請依網頁步驟及內容完成計畫書填寫。
(四)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三、另為使學校了解計畫申請方式、執行策略、審查標準等,訂於109年3月25日(星期三)及109年3月27日(星期五)辦理2場計畫說明會,詳情請見報名網址:https://is.gd/luZQ9e
四、隨文檢附本徵選辦法,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設研院程先生及張小姐,電話:(02)2745-8199分機381、352,計畫官方社群:https://qrco.de/bbTS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