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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新聞 | 2023-08-09 | 人氣:252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年度九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 者。

三、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 元。

(二)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 審。

(二)申請期限: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

3、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4、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非屬中低收 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

6、為利查驗學生之原住民身分,請繳交戶籍謄本或戶口 名簿。

(四)受理學校應於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彙 整後,檢附「申請學生清冊」函報本局複審,郵戳為憑,逾期不候(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 局)。

五、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或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桃園市政 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業務資訊/教育頁面)。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3322101#6684 教育文化科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