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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109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人事室新聞 | 2020-06-16 | 人氣:1162

一、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 辦理。

二、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市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 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 方案。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物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市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本方案為2年1期,自本函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止;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市府人事處網站。 (四)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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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109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