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09年度聽障專精學分班」: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5月20日南大視訓字第109000778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詳見附件簡章): |
(一) |
訓練日期:109年7月20日至109年8月21日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
1、 |
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2、 |
市立高中、國中、小學、幼稚園現職特殊教育代理教師。 |
3、 |
市立高中、國中、小學、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
三、 |
倘欲報名者,請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分證影本、現職證明書、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及服務證明影本)於109年6月17日前將各項資料由學校函送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四、 |
旨揭學分班擇優錄取20名,錄取名單於109年6月30日於國立臺南大學網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