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09年度特教合格教師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5月7日南大視訓字第109000709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詳見附件簡章): |
1、 |
第一階段10學分:109年暑假(109年7月20日至109年8月20日)及109年11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
2、 |
第二階段10學分:110年暑假(110年7月5日至110年8月5日)。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
(三) |
參加對象:(前三項符合其一者,以現職特教合格老師為優先錄取)。 |
1、 |
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3、 |
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 |
三、 |
凡合乎選送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及切結書)於109年6月3日前由服務學校審核後備文報局(逾期概不予受理)。 |
四、 |
旨揭學分班擇優錄取16名,錄取名單於109年6月30日於國立臺南大學網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