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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註冊組長 - 獎學金專區 | 2020-12-30 | 人氣:862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1805號函及內政部移民署109年12月1日移署移字第10901254501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  核發獎項:  

1、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  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四、  有關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三)止,請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與相關佐證資料至移民署彙辦(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五、  另上開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限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六、  檢附旨揭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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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