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9月14日南大視訓字第1090014887號 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 |
1、 | 第1階段:109年10月31日至109年12月5日。 |
2、 | 第2階段:109年12月6日至110年1月10日(暫訂)。 |
3、 | 第3階段:110年3月6日至110年5月8日(暫訂)。 |
(二) | 研習對象: |
1、 |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
2、 | 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
3、 |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
(三) |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R112教室(詳課程表)。 |
三、 |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