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勞動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持續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旨揭計畫。 |
二、 | 旨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
(一) | 適用對象: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青年,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1、 | 109 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 |
2、 | 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
3、 | 108 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 109 年6 月15日含後退役。 |
(二) | 申請資格:青年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及依法投保就業保險,並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
1、 | 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
2、 | 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就業,且於110年6月15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
3、 | 青年於111年6月30日(含)前退役,退役後90日內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
(三) | 申請方式: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登錄會員後,至旨揭計畫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報名參加計畫(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 |
(四) | 獎勵標準:青年受僱於同一雇主,穩定就業滿90日,發給就業奬勵2萬元,持續穩定就業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就業獎勵。 |
三、 | 本方案詳細內容可電洽本處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或認定給付課(03-3322101分機8015),或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及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