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相關成果,請貴府轉知所轄(屬)之機關(構)及校(園)等善加利用及協助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5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26731A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計畫業建置國內臺鐵、高鐵及捷運等常用地名閩、客語地名資料表及語音檔,各項成果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 3.0 臺灣授權條款」釋出供各界免費使用,請各單位逕
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網址:https://language.moe.gov.tw/)中「語文推廣類」 > 「本土語言資源」項下,多加利用及協助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