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3日臺教文(六)字第1120008026號函辦 理。
二、旨揭學區擬徵聘我國合格教師赴當地中小學擔任雙語融入 式課程教師,聘任期間將視教學評鑑結果1年1聘,薪資比 照馬里蘭州正式教師薪級,由美方全額支付;另由教育部 補助機票款(上限1,530美元)及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暨教育部112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 教第112011T號通告各1份,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 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680),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 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