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7月11日移署移字第1110077391號函及本局111年5月4日桃教終字第1110040932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旨案原報名截止日期為111年7月15日,為擴大活動效益,爰該署延長報名期間至111年7月25日止(郵戳為憑)。 |
三、 | 本案報名資訊概要如下: |
(一) | 組隊說明:預計甄選10隊進行方案實踐(可跨校、跨域),其中每隊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至少2名。 |
(二) | 報名日期:延長至7月2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及報名系統完成上傳日期為憑。 |
(三) | 報名方式:於線上報名系統登打報名資訊,並以郵戳為憑,於報名期限內將書面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 |
(四) | 獎勵方式:擇優甄選出10隊,並依方案實踐內容提供獲選每隊最高新臺幣8萬元之實踐獎金。 |
四、 | 旨案詳細內容可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s://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592周小姐。 |
五、 | 檢送旨案報名簡章及報名相關表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