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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註冊組長 - 獎學金專區 | 2024-10-04 | 人氣:70

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申請 案,受理申請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 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一)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二)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三)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三、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四、    旨案助學金每學年度辦理,遇有緊急因素或特殊原因未能於 申請期間辦理者,得向大竹國小提出臨時申請。
五、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大竹國小附設補校楊偉正主任電話:03-3232917分機223、220。
六、    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 實施要點」、申請書、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自我檢核表 及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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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