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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人員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一案龜山區 幸福國中

一、為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拓展其宏觀國際視野,本市延續辦理旨揭計畫並鼓勵教師專業進修,期培育績優教育人才,造福本市所有學子。二、本案計畫重點摘要如下:(一)申請資格及組別:1、申請資格:現任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校長),近十年服務於本市達七年(含)以上或累計服務滿八年且於現職學校服務滿二年以上(含改隸前國立),且未有違反教師法第四章各條款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者(年資計算至申請之當年度7月31日止)。2、申請組別:(1)一般教師及行政人員組:服務期間,具教學創新、行政創新、學生輔導、行政服務及教育分享等表現績優者。(2)雙語教師組:於本市學校進行雙語教學年資達2年(含)以上成效卓著者。(二)進修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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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人員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龜山區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新聞 | 2024-10-07 | 人氣:48
一、 為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拓展其宏觀國際視野,本市延續辦理旨揭計畫並鼓勵教師專業進修,期培育績優教育人才,造福本市所有學子。
二、 本案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 申請資格及組別:
1、 申請資格:現任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校長),近十年服務於本市達七年(含)以上或累計服務滿八年且於現職學校服務滿二年以上(含改隸前國立),且未有違反教師法第四章各條款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者(年資計算至申請之當年度7月31日止)。
2、 申請組別:
(1) 一般教師及行政人員組:服務期間,具教學創新、行政創新、學生輔導、行政服務及教育分享等表現績優者。
(2) 雙語教師組:於本市學校進行雙語教學年資達2年(含)以上成效卓著者。
(二) 進修時程與獎勵人數:
1、 進修時程:114年7月1日起至翌年度8月29日止,擇定以學期或暑假為單位進行進修,並視進修之必要性規劃所需時程,惟最長以半年為限。
2、 獎勵人數:每年一般教師及行政人員組獎勵人數為教師6名及行政人員3名,雙語組則為教師3名(皆得列備取若干名),各類員額得相互流用;倘未符合獎勵標準時,並得不足額錄取或增額錄取。
(三) 經費:本局選送全時進修研究之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除支給薪俸外,另補助新臺幣3萬5,000元整,作為國內外進修研究期間所需相關費用,其支用方式依相關規定覈實支給。
(四) 應行注意事項:進修研究期程結束後,應於二個月內函報進修研究成果報告,如具正當事由,得經學校函報本局核准後延長一個月。另教師應進行相關教學活動分享(學期進修者2場,暑假進修者1場),可於原任職學校指定分享1場次或受邀校外分享1場次(線上研習分享亦可,並可結合計畫說明會辦理),檢附相關說明資料及佐證照片,完成後函報本局備查。申請雙語教師另可選擇以產出至少1份教案及教學影片,並配合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修正及上傳至專區之方式,取代1場教學分享活動,併同成果報告函報本局。
(五) 全時進修研究形式可多元進行(可結合企業或採參觀、訪問、調查、學術交流、行動研究等),不限定於學術單位,且應由申請人自行依需求洽有關單位媒合且與進修目的扣合,另於進修研究期間不得兼職或擔任有給職之工作,若擔任與教學或研究相關之講座,並支給講座鐘點費者,應事先報請本局同意。
三、 請各校(含幼兒園)協助推薦所屬績優教師踴躍報名,並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繳交申請書等資料至本案承辦學校青溪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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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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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實施計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