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辦理家庭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之學生申請行天宫助學金: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龜山區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辦理家庭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之學生申請行天宫助學金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3年8月12日(113)行教字第0026號函辦理。
二、 為給予家境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學生適時之扶助及鼓勵,對於符合該會旨揭辦法規定之學生提供助學金。
三、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一) 113年9月20日截止:高中(職)、國中、國小。
(二) 113年9月30日截止:大專。
四、 隨函檢附「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書各乙份,表格不敷使用時,得自行影印或至網站下載表格 (行天宮五大志業網之教育志業:http:/www.h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