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龜山區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3年 2月29日桃原教字第1130002608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一)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 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甄選名額:市府1名;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7名:阿 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 名、太魯閣族1名。
(三)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四)甄選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對象: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三、本案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如附件,亦可至原民局網站最新 消息(http://ipb.tycg.gov.tw/)下載。
四、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 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 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