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9 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20016A號函辦理。
二、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 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 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 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之規定;因應教 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 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國教署委請國立 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三、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 族語教師、各區原住民族課程協作中心專職人員。
(二)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三)請貴校惠允核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情況下以公假方式參加研習。
四、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陳小姐(聯絡電話: 03-5715131轉35138;電子信箱:liyuche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