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公告: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8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105502號函副本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已公告於下列網站,請學校務必轉知欲跨區報名適性安置之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身障學生升學權益: |
(一)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m/1065)。 |
(二) | 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
(三) | 臺中市臺中啟聰學校(http://www.thdf.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
三、 | 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將於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於上開網站公告各高中職校實際開缺名額,屆時請各校留意相關資訊並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