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學校警衛(臨時人員)甄選公告(需具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112年度學校警衛甄選公告
主旨:公告本校甄選校園警衛正取1名,需具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為限。
說明:
一、報名:
- 報名簡章:請至本校總務處及警衛室領取,或至本校網站下載(如附檔),免收報名費。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請本人至本校總務處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 (1)報名表。
-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4)2吋照片1張(請黏貼在報名表上)。
- (5)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
- (6)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 (7)刑事警察局無犯罪紀錄證明,錄取者應於錄取2週內繳交。
- (8)切結書。
二、甄試:
- 報名資料以書面審查擇符合本校需求者通知面試甄選。
- 面試日期:112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 面試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100巷20號)。
- 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面試70%、專長10%。
- 甄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倘本次甄選未果,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為限。
三、任期:113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計1年,經甄選錄取後試用最長3個月,經試用合格後訂定契約(試用期納入年資),年度考核通過得續聘1年。
四、服勤時間:勤務時間分早、晚班(均為8小時),早班時間為上午6時至下午2時,晚班時間為下午2時至下午10時,排班方式原則為作2休1,實際班表依本校排定為準。
五、工作任務:門禁管制、保全設定、校園安全巡視、處理偶發事件及通報、簽收包裹信件、接聽電話、關鎖辦公室及教室門窗、環境整理、假日花木澆灌及其他臨時交辦任務等。
六、待遇:
- 試用期間,依行政院公告113年基本工資時薪183元及值班時數計算薪資,試用期合格訂定契約後以月薪計算。
- 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7,47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7,6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8,340元。倘薪資經相關法規或主管機關函文調整,悉依該法規或函示調薪。勞保暨健保等之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國定假日及其他節日不發給加班費。
- 薪資於次月10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七、相關簡章辦法請自行下載或親至幸福國中總務處免費領取。
八、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何組長,聯絡電話:03-329899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