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7451A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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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7451A號令修正發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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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7451A號令修正發布.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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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7451A號令修正發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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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件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7451A號令修正發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