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及第8點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及第8點一案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2-05-31 | 人氣:370 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及第8點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B號函及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電話:02-7736-5658。 1) 公文: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及第8點.pdf 05-31 有關修正「桃園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 05-31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