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1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如附件),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桃園市111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如附件),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1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0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1年3月31日)。
(二) 110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三、 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四、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與協行教師陳老師 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4。
五、 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大崗國中網站http://www.dgjh.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