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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及申請表」龜山區 幸福國中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及申請表」說明: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月5日移署移字第11001393282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三、有關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一)報名期間:預計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三)核發獎項及金額:1、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3,000元至3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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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及申請表」: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註冊組長 - 獎學金專區 | 2022-01-14 | 人氣:475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及申請表」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月5日移署移字第11001393282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有關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報名期間:預計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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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 學年度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勵)學金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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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 請 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