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考試時間、試區如下:
(一) 三等考試:112年12月9日至同年月11日(共計3日),試區為本市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及本市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二) 四等考試:112年12月9日至同年月10日(共計2日),試區為本市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三) 五等考試:112年12月9日(共計1日),試區為本市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二、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本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選聘。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休假。
三、有意願參加遴選之公務人員,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向人事室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