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教署109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027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業於109年11月18日公告於下列網站: |
(一) | 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
(二) | 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
(三) | 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
三、 | 本案涉及學生升學權益,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務必詳閱簡章,並將相關訊息轉知校內欲參加旨揭安置之學生及其家長,以利後續相關作業之進行。 |
四、 | 檢送110學年度國教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