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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應家庭教育法第13條,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建構家庭教育優質課程,提供典範學習。二、旨揭研習摘要如下:(一)時間: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2:30。(二)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福豐國民中學3樓演藝廳。(三)參加對象: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校長、教師、專任輔導教師、行政人員等計150名。(四)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0月20日(四)前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承辦單位-霞雲國小」登錄報名,研習名稱: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研習編號:E00180-220900004。三、惠請貴校核予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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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轉知 輔導組長 - 輔導室新聞 | 2022-10-21 | 人氣:1077
一、 因應家庭教育法第13條,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建構家庭教育優質課程,提供典範學習。
二、 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 時間: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2:30。
(二)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福豐國民中學3樓演藝廳。
(三) 參加對象: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校長、教師、專任輔導教師、行政人員等計150名。
(四)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0月20日(四)前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承辦單位-霞雲國小」登錄報名,研習名稱: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研習編號:E00180-220900004。
三、 惠請貴校核予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四、 本案請詳閱計畫,倘有報名疑問,請洽霞雲國小教導主任賴鈺筑(03-3822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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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111學年度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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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111學年度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