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總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學校警衛(臨時人員)甄選公告(需具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新聞 | 2024-03-20 | 人氣:254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113年度學校警衛甄選公告 主旨:公告本校甄選校園警衛正取2名,需具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說明: 一、報名: (一)報名簡章:請至本校總務處及警衛室領取,或至本校網站下載,免收報名費。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請本人至本校總務處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報名表(請填寫職缺優先順序)。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2吋照片1張(請黏貼在報名表上)。 5.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 6.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7.切結書。 ※錄取者應於錄取2週內繳交刑事警察局無犯罪紀錄證明。 二、甄試: (一)報名資料以書面審查擇符合本校需求者通知面試甄選。 (二)面試日期:1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 (三)面試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100巷20號)。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面試70%、專長10%。 (五)甄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倘本次甄選未果,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六)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三、任期:(請應徵人員於報名表填寫職缺優先順序,本校將納作參考,實際聘任任期以校方決定為準) (一)職缺A:起聘日至114年4月30日止。 (二)職缺B: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三)以上職缺經甄選錄取後試用最長3個月,經試用合格後訂定契約(試用期納入年資),年度考核通過得續聘1年。 四、服勤時間:勤務時間分早、晚班(均為8小時),早班時間為上午6時至下午2時,晚班時間為下午2時至下午10時,排班方式原則為作2休1,實際班表依本校排定為準。 五、工作任務:門禁管制、保全設定、校園安全巡視、處理偶發事件及通報、簽收包裹信件、接聽電話、關鎖辦公室及教室門窗、環境整理、假日花木澆灌及其他臨時交辦任務等。 六、待遇: (一)試用期間,依行政院公告113年基本工資時薪183元及值班時數計算薪資,試用期合格訂定契約後以月薪計算。 (二)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7,47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7,6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8,340元。倘薪資經相關法規或主管機關函文調整,悉依該法規或函示調薪。勞保暨健保等之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國定假日及其他節日不發給加班費。 (三)薪資於次月10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七、相關簡章辦法請自行下載或親至幸福國中總務處免費領取。 八、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何組長,聯絡電話:03-3298992#512。 1) 幸福國中113年度警衛甄選公告(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doc 2) 幸福國中113年度警衛甄選公告(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pdf 03-20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 03-20 113年度(112學年度)「校園珍惜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