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學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 重要 設備組長 - 學務處新聞 | 2020-11-24 | 人氣:1000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6日新北教中字第1092178379號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7學年度上學期至109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 有關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四、 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五、 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10年4月26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六、 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提供未達6小時之學生,以維護學生參加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七、 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新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e.ntpc.edu.tw/12basic/News/Newslist)最新消息。 1) 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pdf 2) 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辦法.pdf 11-23 轉知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10... 11-24 桃園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