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停止適用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01-13 | 人氣:655 主旨: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6302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前於93年1月13日以台人(一)字第0930000757號函訂定,分別於94年4月18日以台人(一)字第0940042231號函及100年5月3日以臺人(一)字第1000069257號函修正,先予敘明。 三、 惟經檢視旨揭要點規範教育部及直轄(縣)市政府主管之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應遵守之作業程序,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之行政規則,爰改以訂定「令」發布方式辦理,並於109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70B號令發布,爰停止適用現行以函修正之旨揭要點。 1) 公文: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停止適用.pdf 01-13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 01-13 轉知桃園市特教輔導團109學年度「穿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