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
依「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三點規定,客家貢獻獎三大獎項類別為「終身貢獻獎」、「傑出成就獎」及「特別貢獻獎」;其中,「傑出成就獎」之獎項類別,除原有「研究發展類」、「藝術文化類」及「公共推廣類」外,本(第9)屆為鼓勵青年投入客家事務,表彰於客家領域有卓越貢獻之客家青年,另增設「青年貢獻類」。至「特別貢獻獎」,係對客籍人士於國家或國際社會有卓越貢獻或成就,且獲頒殊榮獎項,並因其成就帶動客家族群整體聲望之提升及各界對客家文化、語言之關注,依前揭要點第四點第三款第二目之規定,由決審委員會視年度參選情形增設或另行推薦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