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各機關同仁對於「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以及各機關常見勤休管理實務運作之瞭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113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並置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資訊如附件,請所屬公務人員完成學習時數,以落實同仁健康權之保障。
【課程簡介】
為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解釋之意旨,保障公務員之健康權,考試院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行政院並據以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上述各項規定並同步於11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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