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國中「桃園市政府112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宣導: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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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9-05 | 人氣:72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2 年 3 月 25 日府人考字第 1120077249 號函辦理。
二、為發現並協助桃園市政府所屬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每年度依需求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 ,以下簡稱 EAPs)年度推動計畫, 112 年度計畫結合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桃.共好、桃.友好、桃.安好」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員工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茲將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桃.共好 共同安穩,一起更好(第一級預防):透過辦理多元議題講座活動,營造共同安穩,一起更好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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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9-01 | 人氣:391
一、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29日原民人字第1120042515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113年5月28日至6月6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9月7日至9月8日;另依修正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報名是項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113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併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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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9-01 | 人氣:406
(一) 網路交友鼓吹投資多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二) 虛擬貨幣挖礦投資多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三) 網路穩賺投資平台多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四) 保證獲利投資模式多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五) 出國高薪工作淪為詐騙共犯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六) 小心偽冒司法人員跨境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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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9-01 | 人氣:372
(一) 防制選舉賭盤妨害選舉公平 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4,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二) 防堵境外勢力妨害選舉公平 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4,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三) 杜絕賄選妨害選舉公平,獎金最高1500萬 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4,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四) 杜絕散布假訊息或深度偽造訊息妨害選舉公平 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4,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五) 防制虛偽遷徙戶籍妨害選舉公平 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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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9-01 | 人氣:302
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2年8月25日桃政安字第1120005621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12年8月23日廉政字第11200368460號書函辦理。
二、 為貫徹掃除黑金、防杜境外勢力、深偽影音介入選舉,建立優質選舉環境,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內容詳參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112年選罷法修法專區」(
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
三、 檢送112年選罷法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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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9-01 | 人氣:344
一、 為協助同仁解決子女及孫子女托育問題,本府運用公私協力機制與本市合法立案之托育服務機構簽屬特約,112年原與86家托育服務機構簽屬特約優惠方案,現又新增8家幼兒園、托嬰中心等托育服務機構。
二、 本府112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方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 優惠對象及方式:
1、 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 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
(二) 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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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08-21 | 人氣:372
一、 依教育部112年8月10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77990B號函辦理。
二、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6款規定略以,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親屬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三、 復查教育部旨揭函略以,學校於COVID-19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
四、 現因COVID-19疫情逐漸趨緩,旨揭事宜請配合如下:
(一) 教師於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5月1日解編前,原依教育部109年5月12日函,經學校同意延長喪假得於其相關親屬死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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