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學期每位輔導教師應晤談輔導學生,並填寫個案晤談與輔導紀錄。
2.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3.國中帶領高關懷小團體輔導至少1團。(8~10次)
4.每學年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18小時。
5.參加個案研討會。
6.高關懷群辨識與篩檢。
7.轉介特殊個案服務、追縱輔導並定期紀錄。
8.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與家訪。
9.協助家暴、性侵害或性騷擾、自傷、高風險家庭通報與輔導。
10.協助偶發事件處理。
11.因應突發或危險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12.實施心理測驗並解釋測驗結果。
13.執行學校所交辦之相關輔導工作。